加入收藏
设为首页
联系站长
您现在的位置: 汉华佗中医中药网 >> 业界新闻 >> 法规新闻 >> 文章正文 今天是:
   
 
  非GMP企业不得生产中药饮片   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
非GMP企业不得生产中药饮片
作者:佚名 来源:不详 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自2008年1月1日起,未获得《药品GMP证书》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一律不得从事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活动。中药饮片经营企业、使用单位(药品生产企业、医疗机构)必须从具有《药品GMP证书》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资质(批发)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饮片。 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月5日 发出通知,再次强调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监督管理工作。

 

  我国为加强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,曾在2004年就做出规定,要求“自2008年1月1日起,所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在符合GMP的条件下生产”。

 

  《通知》规定,使用单位从经营企业购进中药饮片的,必须要求经营企业提供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《药品GMP证书》复印件。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在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购进的未获得药品GMP认证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,可以继续销售使用。凡持有《药品GMP证书》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,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自行炮制生产,且只能生产销售认证范围内的品种。

 

  《通知》要求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执行上述规定。对违反要求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,将按照《药品管理法》进行查处。

 

www.chn-huatuo.com整理,或来自网络,内容仅供访问者参考,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!
文章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 没有了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
    我国药监局GMP检查方式革新
    医药工程设计也是制药企业GM
    GMP检查方式做重要改革

   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站长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申明 | 网站公告 | 广告服务 |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